所得及扣除額分開提供資料 3月中前要申請

高雄國稅局表示,可申請項目包括:(1)申請人本人與配偶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2)不提供本人全部扣除額資料、(3)不提供本人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資料。

網路申請可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以「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已申辦網路服務註冊的健保卡」、「其他經財政部同意的電子憑證」或以「申請人的身分證統一編號及111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所載戶號」等四種通行碼擇一線上申請。

高雄國稅局提醒,爲免除逐年申請的不便,申請後,當年度及以後年度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即分開或不提供,不用每年申請。

另於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已勾選「夫妻分居」欄項者,則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的111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也會分開提供,不用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