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買保障性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15%

蘇州 視覺中國 資料圖

據微信公衆號“蘇州公積金”10月25日消息,江蘇省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

文件提出,蘇州市將下調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於住房總價的20%。同時,支持購買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保障性住房,可參照本市購建(還貸)提取政策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住房總價的15%。

加大軍人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借款申請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配偶是現役軍人的,提供所在部隊團級以上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證明,可合併計算貸款額度。現役軍人、退役5年內的退役軍人在本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享受一次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貸款額度在可貸額度基礎上上浮20%。借款申請人同時符合本市多種可上浮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情形的,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爲上限,上浮額度不重複累加計算。蘇州公積金中心解釋稱,享受支持政策的軍人家庭,貸款額度在計算出的可貸額度基礎上可上浮20%,最高限額以本市統一貸款限額爲基礎上浮20%,家庭爲180萬元,單人爲144萬元。

文件還提出,優化貸款計算方式。借款申請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且選擇餘額倍數法計算可貸額度的,可將本人及配偶一年內在本市的租房提取金額與個人公積金賬戶餘額合併計算可貸額度。

拓展加裝電梯提取覆蓋範圍。支持繳存人本人、配偶、雙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本市自住住房電梯新建和更新改造。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合計額度不超過實際分攤費用。

蘇州還將推進老舊住區自主更新使用住房公積金。符合城市更新要求的老舊住區自主更新,房屋產權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相關條件,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