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碩批陳時中、吳秀梅不出庭
蘇偉碩醫師(右)與妻子王文心(左二)去年7月4日赴北檢,按鈴控告時任衛福部長陳時中、食藥署長吳秀梅涉嫌誣告,另至北院提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蘇偉碩醫師3年前發表萊劑恐危害健康言論,遭衛福部告發,但獲不起訴確定,他認爲時任衛福部長陳時中、食藥署長吳秀梅侵害他的名譽權,提告求償100萬元,他12日到臺北地院出庭後表示,陳及吳的律師費是機關出的,「等於是拿老百姓的錢告老百姓」,他不會放棄這場官司,「要戰大家來戰」。
2020年10月間,蘇在臉書社羣、立法院公聽會宣講「人體食用萊克多巴胺殘留豬肉有影響精神健康的風險,會影響腦部及胎兒發育」等,衛福部認爲他散佈不實訊息向檢警告發,高雄地檢署偵結後認爲他沒有犯罪,作出不起訴處分,去年7月蘇與妻子到臺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陳及吳連帶賠償他100萬元。
北院昨日再度開庭,蘇偉碩指陳、吳接受媒體採訪時,發表損害他名譽的言論,使社會大衆誤認他故意散播謠言而被移送法辦,由於蘇在法庭提出相關證據,陳及吳的律師表示,須再回去查證資料真實性,且與機關內部討論意見後,才能提出答辯意見,法官諭知6月20日再開庭。
蘇步出法庭後表示,行政機關的首長都躲在機關後面,透過機關名義發函讓老百姓上法院。他告發陳時中、吳秀梅涉犯誣告罪,檢察官不用調查本人作出不起訴處分,民事求償訴訟,2人也都委任律師出庭,自己都不用到庭。
蘇說,當年他遭陳、吳告發涉嫌違反食安法,他都親自出庭接受偵訊、聘任律師辯護,但他相信陳及吳的律師費是由機關出,等於是拿老百姓的錢告老百姓;這場司法戰爭就算一審勝訴,行政機關還是會花老百姓的錢上訴二審,他能得到司法正義的機會不多,但他不會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