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及中天案適用 藍委推修法廢衛廣新聞頻道換照制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賴士葆、洪孟楷、王鴻薇等,今日早上舉行記者會,宣佈將推動修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取消新聞頻道換照制度,且針對註銷執照或不予換照的處分,如受處分人不服而進行行政爭訟,行政爭訟確定判決之前,執照繼續有效,針對訴訟當中的案件溯及既往。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林沛祥、葉元之、邱鎮軍、牛煦庭等也到場表態支持修法。圖/羅智強辦公室提供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賴士葆、洪孟楷、王鴻薇等,今(16)日早上舉行記者會,主張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取消新聞頻道換照制度,且針對註銷執照或不予換照的處分,如受處分人不服而進行行政爭訟,行政爭訟確定判決之前,執照繼續有效,針對訴訟當中的案件溯及既往。

羅智強說,捍衛憲法,捍衛新聞自由,解除「報禁2.0」,政府不可關新聞臺。36年前國民黨解除報禁,創造民主奇蹟,36年過去,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遇到重大逆流,出了一個會關新聞臺的政府,關新聞臺的主要法源就是衛廣法,濫用換照行政權,無限上綱,以換照行政權作爲箝制新聞自由的手段。

羅智強指出,52名藍委及無黨籍委員共同提案,也包括民衆黨立委張啓楷、林國成、麥玉珍等連署提案,共有55位在野黨立委共同連署、提案。

羅智強說明四大修法重點,一是將捍衛新聞自由入法,過去立法宗旨只強調管理衛星廣播電視,但應該有更高憲政高度,故在第一條納入新聞自由。二是在衛廣法裡,區分一般頻道跟新聞頻道,一般頻道有執照期限,比照有線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從6年執照期限延長爲9年;針對新聞頻道,執照是永久,從此後不再有換照,政府也無法用換照箝制新聞自由。

羅智強進一步指出,三是「先輔導後行政、後處分」,即便有註銷或換照,政府應先窮盡輔導工作,真不行,纔有執照註銷或換照。四是「先司法,後行政」,針對相關注銷執照或不予換照的處分,如果受處分人不服,進行行政爭訟,行政爭訟確定判決之前,執照繼續有效,針對訴訟當中的案件溯及既往,「仍在訴訟中的換照案適用新法規定」。

羅智強提到,針對新聞頻道不實廣告等違規行爲的處罰依然存在,可做行政罰鍰,但不可宣判死刑,不可用不可回覆的行政處分如關新聞臺,箝制新聞自由。

賴士葆表示,通傳會(NCC)成立宗旨是仿照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當時有行政院新聞局,某種程度新聞局是管制新聞自由,故把新聞局改成NCC,結果民進黨執政,NCC把自己演化成過去的新聞局,NCC主委陳耀祥是新聞自由的劊子手。

洪孟楷說,蔡英文總統留下歷史污點,是任內關掉新聞臺的總統。下會期要刪減陳耀祥任內暴漲的法律訴訟費,過去NCC法律訴訟費每年只有編150萬,但陳耀祥上任後從一年150萬的基本法律訴訟費,暴增爲一年600多萬、700多萬,因爲NCC濫訴。刪NCC法律訴訟費,與所有行政機關一致,僅基本的法律訴訟費,才能讓所有行政機關知道,不是用法律訴訟打壓異己,讓人民噤聲。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說,新聞不合政府心意,就拖出去槍斃,符合公平正義價值嗎?這些曾在街頭高喊百分百言論自由的人,看到國家變成這樣,難道不汗顏嗎?希望法案儘速審查,還給臺灣新聞自由。

王鴻薇向採訪媒體表示,修法是保障所有媒體的工作權,不會因爲公司或頻道得罪今上,被撤銷執照,使媒體從業人員失去工作。準總統賴清德也說自己認同鄭南榕所說的「追求百分百新聞自由」,應同意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