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綁公車經營規定 林佳龍:不讓都市法規限縮偏鄉權益
交通部長林佳龍(左)批准放寬公車營運型態,讓偏鄉小客車也能當公車。(摘自臉書/陳祐誠傳真)
交通部今日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放寬地方政府因應偏鄉地區運輸特殊性,輔導當地社會團體或個人成立市區汽車客運業經營,小客車也能當公車。交通部長林佳龍指出,今年年中他到臺東縣延平鄉鸞山村視察交通部的「噗噗共乘」服務,由交通部出資與在地非營利組織合作,善用部落的人力與車輛接送孩子就學、長者就醫,駕駛的部落青年可以獲得報酬、增加收入,在成功經驗下,他已批准適當鬆綁法規,允許更多「因地制宜」的營運型態。
交通部路政司指出,偏鄉地區聚落分散、運輸需求不穩定,特性不同於都會地區,傳統大型公車定點、定線、定班的服務模式,已無法完全貼近偏鄉民衆的需要,而過去中央及地方政府透過營運虧損補貼勉強維持偏鄉基本民行的作法,確實也面臨了資源投入未見明顯成效的困境。
路政司表示,隨着社會環境的變遷,以及資、通訊技術運用漸趨普遍,這次修法跳脫既有思維,大幅鬆綁偏鄉運輸服務相關規定後,預期偏鄉地區將可結合當地既有人力、車輛資源,透過媒合平臺,來投入更彈性、多元的運輸服務,除通勤、通學的基本班次外,更便利當地民衆就醫、購物等不同需求,創造有限資源的更適運用。
林佳龍說,由於「噗噗共乘」的成功經驗,他與部落居民座談時,也有專家學者建議,在沒有公車或計程車願意服務的偏鄉,可以適當的鬆綁法規,只要在安全的前提下,應該允許更多「因地制宜」的營運型態,以提供真正符合在地需求的服務,他也承諾在年底前適當鬆綁法規,提供「以人爲本」的交通服務。
經過4個月多月的研議,林佳龍前2天批准「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的修正條文,未來新規定上路後,縣市政府可以在偏鄉地區,規劃特殊服務方式,同時輔導當地社會團體或個人成立市區汽車客運業經營,而業者設立的規定也相應鬆綁,便利偏鄉既有在地資源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