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無忌憚“靠金融吃金融”,新華保險原董事長李全被決定逮捕 其“前任”一審獲刑6年半
10月12日,據最高檢消息,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全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李全作出逮捕決定。
公開簡歷顯示,1963年8月出生的李全曾長期在金融系統工作,2019年6月起,開始擔任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負責人,同年8月起任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裁等職。此後擔任新華人壽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
去年8月22日,新華人壽發佈公告稱,李全因年齡原因,辭去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首席執行官、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投資委員會委員、風險管理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及其他一切職務。
今年9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了李全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的消息。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這也是官方首次披露李全被查的消息。
通報稱,李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爲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國有金融機構從業便利大肆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兼職取酬、超額領取薪酬;毫無紀法底線,肆無忌憚“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獲取投資機會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肆意侵吞公共財物,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
記者注意到,在新華保險黨委書記、董事長這個崗位上,李全的“前任”是萬峰。去年6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了萬峰被開除黨籍的消息。
通報稱,萬峰身爲長期在金融保險領域工作的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健身娛樂活動安排,違規取得、持有、使用高爾夫球卡;踐踏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違規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未經批准違規任職取酬;目無法紀,靠金融吃金融,將公權力當做攫取私利的工具,在地產項目買賣、銀行攬儲、工程承攬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去年12月,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萬峰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紅星新聞記者 付垚 實習生 尤麗琴
編輯 何先鋒 責編 馮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