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章誆師合作 僞造文書起訴

臺南市一間工藝社董姓負責人女兒,僞造某知名教學出版社印章,向新北市樹林區某國中小教科技的曹姓名師謊稱與出版社合作,2021年和對方簽下兩份材料包授權合約書,被起訴僞造文書。(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某工藝社董姓負責人女兒,僞造知名教材出版社印章,向新北市樹林區某國中小教科技的曹姓名師謊稱雙方具合作關係,於2021年簽下2份材料包授權合約書,直到曹遲遲沒收到尾款聯繫出版社才發現受騙。新北地檢署認爲董女並無詐騙意圖,但有僞造出版社印章,依《刑法》僞造文書起訴。

檢方調查,董女2021年7月間僞造出版社公司用印以及負責人用印,在工藝社內將「110下材料包授權合約書」上用印後,再將合約書給董姓負責人拿去與曹姓名師簽署合約,合作開發「迂迴碰撞掃地王」等79項材料包,由曹姓名師授權工藝社於2021年7月起至2023年6月間販售,換取77萬餘元授權金。

同年9月,董女又在另一份「110下材料包授權合約書」上使用僞造的用印,由董姓負責人再拿去給曹姓名師簽署,約定雙方合作開發「X空間藝術收納架(木製款)」等19項材料包,由曹姓名師授權工藝社於2021年7月起至2023年6月間販售,換取32萬元授權金。

未料曹姓名師遲遲未收到54萬餘元的尾款,致電出版社後才發現對方根本未和工藝社授權合約用印,氣得報警提告詐欺。偵查時董女不否認沒有徵得出版社同意就擅自僞造用印,但她堅決否認有詐騙意圖。

檢方認爲,董女雖僞造用印,但她願意支付尾款,加上出版社確實有授權工藝社「110上材料包」,也另外和曹姓名師簽署授權合約書,另外部分品項由曹姓名師和工藝社共同研發,認定董女並沒有詐欺取財的意圖,依僞造文書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