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道友不是死貧道」! 遊淑慧嗆黃珊珊:只敢用部分法條騙小草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資料照/記者陳家豪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臺北報導
民衆黨立委黃珊珊昨日召開記者會說明京華城案,適用的法規是《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地方政府可以在細部計劃裡面決定基地容積率,並開嗆,請質疑的議員回去念一下法條。對此,國民黨北市議員遊淑慧今(20日)表示,2020年的提案資料,可以窺見法源依據是寫《都市計劃法》第24條,黃珊珊要拗成《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變成自證柯文哲市府圖利,遊淑慧並直言,黃珊珊只敢用部分法條騙小草。
針對黃珊珊昨日在記者會的澄清,遊淑慧表示,不管是白營政治獻金亂帳,還是京華城案容積,全都有黃珊珊,但黃珊珊都沒事,讓她不禁覺得黃珊珊根本就是「死道友不死貧道」的代表。
遊淑慧指出,黃珊珊一方面撇清關係說京華城非她業管項目、她不會處理,一方面又出來說三道四,亂扯一通,且黃珊珊又堅持京華城案的法源依據是《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
遊淑慧點出,黃珊珊的澄清內容,說是柯文哲市府認爲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主動幫京華城修擬的細部計劃、幫京華城創設的容獎項目」。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說明,《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的內涵。(圖/翻攝自Facebook/遊淑慧)
對於黃珊珊的說法,遊淑慧強調,這不是愛公務員,而是害公務員,變成自證柯文哲市府圖利,而且也打臉柯文哲之前說的,他今年三四月才知道的瞎話。
遊淑慧開酸,黃大律師開出的這帖藥是毒藥還是良藥,這些被告要不要喝?就看未來柯文哲、彭振聲和黃景茂的辯護主張敢不敢用就知道,現在黃珊珊在這裡瞎扯嗆聲也沒用。
遊淑慧進一步說明,按照黃珊珊的證詞,是柯文哲市府「主動」認爲京華城有必要增加容獎,那柯文哲、彭振聲、黃景茂就慘了,他們必須要說明,爲什麼覺得京華城有必要增加容獎?合理必要性在哪?
此外,遊淑慧認爲被告們,也必須說明,除了京華城,還主動給過哪塊地非都更、非危老、非海砂的私人改建案容積?遊淑慧直指,畢竟當時審議資料和過程裡,完全沒有市政府的必要說明。
接着遊淑慧曬出京華城案2020年的提案資料,可以看見京華城纔是提案人,法源依據是寫《都市計劃法》第24條,她狠嗆,爲什麼黃珊珊要拗成《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
遊淑慧揭露,其實這兩條法規差異就在提案人是誰、主動權誰發動。「高學歷年輕的小草們,若把法條文字攤開來看,他們都看的懂,所以黃珊珊每次只敢用條號和部分文字騙人。」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說明,《都市計劃法》第24條的內涵。(圖/翻攝自Facebook/遊淑慧)
遊淑慧還不解,黃珊珊爲什麼要把提案擬定的責任攬在柯文哲市府身上?她質疑,難道是爲日後京華城容積率保衛戰留下法律伏筆?方便京華城日後能主張信賴保護原則,主張是市府主動給的,就不能收回。
遊淑慧感慨,律師天職是爲客戶利益辯護,只不過「不知道黃律服務辯護的對象是:臺北市民?柯文哲?還是沈慶京」?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無罪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指出,京華城2020年的提案資料,可以窺見京華城纔是提案人,法源依據是寫《都市計劃法》第24條。(圖/翻攝自Facebook/遊淑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