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山: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政策,允許公積金“又提又貸”

據四川省樂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1月19日消息,樂山市出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十二條措施》,有效期一年。

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

文件提出,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政策。自《措施》印發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樂山市市本級(含樂山高新區,下同)範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車位的,按類別享受補貼。

凡是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享受購房補貼8000元;凡是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每套享受購房補貼12000元;對購買車位的購房人給予每個2000元的現金補貼,每個購房人最多享受3個車位補貼。

對教師、醫護工作者、消防員、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家屬、現役或退役軍人、畢業未滿五年的大學(包括專科和本科)畢業生、見義勇爲人員、非樂山市戶籍人員,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購房補貼5000元每套(本條補貼可與首套房或二套房購房補貼疊加且同一新建商品房住房只能享受1次)。

《措施》支持各地黨政機關、軍隊、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國有企業、民營企業、民辦非企業、村(居)委會等單位組織開展團購活動。同時,鼓勵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推出“以舊換新”服務。

允許公積金“又提又貸”

文件還要求,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實施階段性住房公積金“又提又貸”“商轉公”政策,樂山市繳存職工在本市購買新建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可提取該套住房未納入貸款額度計算的繳存餘額用於支付首付款。實施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政策實施時間爲此措施印發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具體辦法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

文件還提出,全面部署推出不動產“帶押過戶”新模式,推動不動產交易降本提效,進一步提升便民利企服務水平。

同時,樂山市還將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落實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最低貸款利率相關規定,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允許分期繳納土地款

同時,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繳納的欠稅及滯納金,可以先行繳納欠稅,再依法繳納滯納金。對市本級信用良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前按開發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規模,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50%,剩餘部分在項目竣工備案完成前繳清。

《措施》明確新出讓和改變土地用途的房地產開發建設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50%;餘款可按合同約定分期繳納,繳納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受讓人分期繳款時不向出讓人支付利息。還將對《樂山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22)》進行細化,配建住宅機動車車位按照戶型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加上公攤面積)分段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