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認識他?淄博一地公開懸賞

12月25日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發佈執行懸賞公告(2024年第55期)

懸賞公告

張店區法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蔣開勝與被執行人閻冰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未履行淄博市張店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魯0303民初7185號民事判決書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爲若干意見》第二十一條、二十二條的規定,特發佈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閻冰, 男,漢族, 1971年4月30日出生,身份證號: 37030319710430211X,住淄博市張店區北西五路19號蓮池生活區3號樓2單元301號。

執行依據:(2019)魯0303民初7185號民事判決書

(2020)魯0303執2364號執行裁定書

執行標的:316532.45元

懸賞金額: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線索),舉報人提供的有效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實際執行到位的,在本案執行標的額範圍內按實際執行到位標的額的10%予以獎勵。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

本院將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舉報電話:0533-2866706 李法官

二0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來源:張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