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覺被吵放火害死女洗碗工 縱火男未反省二審仍判18年

2018年2月28日深夜,在環保局清潔隊任職的張男,因不滿隔壁李姓室友晚歸還故意發出聲響吵到他,2人發生衝突後,他朝公寓2樓客廳潑灑汽油縱火後逃離,住2樓的55歲謝姓瘖啞女洗碗工卻燒死在屋內,另有7人受傷。

北院依殺人罪將張判刑18年,案經上訴後,高院認爲張男在原審審理時坦承犯行表示後悔,更表示要與受害人商談和解彌補損失,但卻未提出賠償作法,且又翻供否認殺人犯行,張男未切實反省自我,將他判刑18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