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農藥殘留超標歐盟千倍? 食藥署:不恰當比較
▲水果農藥殘留超標歐盟千倍?食藥署駁「不當比較」。(圖/記者林信男攝)
食藥署上月一發布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就遭外界質疑比國際寬鬆。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今(11)日指出,各國農作物栽種不一樣,標準是以國內農作物需求來訂定,不應該用來比較。
食藥署發佈的預告修正內容預計將用在鳳梨、百香果、芒果、龍眼、木瓜、荔枝等8項水果農藥「普拔克」從0.01ppm放寬到10ppm,而番石榴、無花果和蓮霧也要放寬到9ppm。遭外界痛批國內殘留容許量竟比歐盟高出千倍。
食藥署強調,農藥訂定和各國農作物需求不一樣,林金富舉例,日本把農藥克凡派訂在草莓上是5ppm,相較於臺灣0.01ppm的標準,日本標準是臺灣的500倍。因此,作物種類及栽培管理目的不同、國民取食特性,各國均將可容許攝入量經由不同的農產品的途徑訂定,合理分配加並以總量管制,所以不同國家標準互異是爲常態。
動植物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也舉例,農藥本來就依各國作物需求不同,相同的農藥歐美可能登記在麥子種植上,亞洲可能用在水稻,例如羽衣甘藍在臺灣是不得檢出農藥殘留量,但在歐盟容許殘留量是20ppm,難道就要說歐盟標準是臺灣的2000倍嗎?這樣的比喻是不恰當、不科學的。
另外,針對立法院要求要舉行公聽會,林金富表示,農藥訂定都經過風險評估,會持續對外做風險溝通,之後也會進一步透過公聽會向社會大衆和立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