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姑娘就虧一下」 男在人夫面前襲胸他老婆2次!
一名王姓男子今年4月13日晚間與好友阿坤(化名),一同搭乘阿坤妻子小美(化名)駕駛的轎車,竟然趁對方不注意,從副駕駛座伸手對女方襲胸2次,因此遭一狀告上法院。嘉義地方法院認爲,被告乘人不及抗拒襲胸,判處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判決書指出,事發當時,小美開車載着王男與阿坤,欲前往東區體育場附近之泡沫紅茶店,行經興業西路與民生南路路口停等紅燈時,竟然在先生面前被王襲胸了2次,經大聲制止後,對方纔因此罷手。
小美在警詢及偵訊時指證歷歷,甚至拿出行車紀錄器說明,期間有聽見被告用臺語說道,「你某水阿,水阿我會虧阿,我虧你某不行喔」、「水姑娘我會虧阿,醜姑娘我不會虧阿,安內對某」;結果沒過多久後,就聽見女方大喊,「手麥過來啦」,接着阿坤也大吼,「你現在是勒衝X小,你X勒。」
事後,王男對於指控完全否認,「我對於當時情形均已忘記沒有印象,我自認我的品性沒有那麼下流,且女方的先生也在車上,我也不能做什麼,我自認這輩子不會做這種事,他們可能是爲了錢,想從我這裡獲得好處,有陷害我的動機。」
法官認爲,被告爲逞一己私慾,竟然在車內與女方先生面前動手,顯示未能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益,雖然碰觸時間短暫,但被告除否認犯行外,且還反控被害人夫婦故意要錢陷害,未見悔意,因此依法將他們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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