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工求前妻複合遭拒 猛砍臉部10刀辯:她太漂亮想毀容
水電工求前妻複合遭拒,持菜刀猛砍臉部10刀後辯稱,前妻太漂亮想毀容。最高法院維持歷審判決6年4月定讞。(示意圖/達志影像)
桃園一名柯姓水電工,懷疑貌美妻子偷藏私房錢,又與前男友勾勾纏,2人爭吵不休後,於2020年8月離婚,但不到一個月就後悔,跑到前妻住處求複合,因爲被拒失去理智,持菜刀朝前妻的臉部猛砍10刀致骨折,連前妻同住的哥哥上前阻止也被砍傷,所幸仍制伏柯男纔沒鬧出人命。柯男 一、二審均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6年4月,案經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事發當日,44歲的柯男跑到前妻的住處求覆被拒,一氣之下跑到廚房拿菜刀,朝前妻的臉部瘋狂猛砍,前妻同住的哥哥聽到妹妹喊救命,衝進房內想拉開柯男,結果妹妹的臉部被砍了10刀,自己也被砍傷,但仍奮力將體型壯碩的柯男制伏報警,妹妹送醫後也保住一命,不過全身除了臉部骨折、刀傷之外,嘴脣、右大拇指與背部也受傷。
據「蘋果新聞網」報導,柯男在法院審理時怒稱,離婚前都是他辛苦賺錢養家,前妻卻嫌錢不夠花,還向銀行貸款,後來被他發現前妻把他賺的錢拿去買保險,還可能外遇前男友,不過離婚後還想與她複合,並辯稱,因爲前妻長得太漂亮,怕她偷別的男人,纔想對前妻毀容,並沒有要殺害她。但前妻的母親證稱:「我有聽到他說今天要殺死她(女兒),然後再去自殺」。
法官認爲柯男持刀猛烈攻擊前妻,將左臉砍到骨折,甚至傷了趕來阻止的前妻哥哥,顯然不只想毀容,而是殺死前妻。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判柯男6年4月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