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給犀牛盾!惡魔盾還原「爆單經過」感謝對手:每年捐100萬給法扶

▲惡魔盾創辦人發文。(圖/翻攝自Facebook/DEVILCASE 惡魔防摔殼)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犀牛盾、惡魔盾都是相當有知名度的手機保護殼品牌,不過雙方因「iPhone 11手機殼模仿爭議」纏訟中,犀牛盾主張惡魔盾抄襲,要求「惡魔盾」的負責人與公司連帶賠償100萬元。目前經營「惡魔盾」的迪摩凱斯二連敗,禁賣涉及抄襲的特定「惡魔盾一代」、「惡魔盾二代」商品。針對此事,惡魔盾的創辦人李哲緯也髮長文迴應,「我們會繼續上訴至三審」。

DEVILCASE創辦人李哲緯昨(28)日透過粉專「DEVILCASE 惡魔防摔殼」發文表示,自2012年起受到大家照顧,非常感謝,所以想說些沒機會提的感想。他透露2012年3月時,突然接到父親的通知,得知家中的CNC加工廠面臨破產,每個月都會損失20萬以上。

這時候機械系畢業的哥哥發現一個機會,也就是「ELEMENT CASE」鋁合金邊框品牌,哥哥說「這個手機殼一個要賣3、4千元,這樣我們可以賣給經銷商1千多元,家裡的工廠就能活過來了。」李哲緯透露,兄弟倆討論過後就決定這麼做,且不惜投入所有積蓄,當時,他正在玩一款名爲「暗黑破壞神III」的遊戲,於是結合兩者概念,創立了「DEVILCASE」這個品牌,中文名稱是「惡魔鋁合金」。

創業初期,李哲緯在奇摩拍賣、露天拍賣銷售手機殼,但業績並不理想,有時候一天甚至賣不出一個手機殼。可他沒有放棄,不但親自去面交,還細心教導消費者如何安裝使用,某天他在新竹大遠百對面火雞肉飯店前的騎樓,與一位大學生面交。那位大學生表示,他要把DEVILCASE的品牌PO到論壇Mobile01上,幫忙宣傳。

▲李哲緯透露,有消費者在論壇發文,替他們宣傳。(圖/翻攝自Mobile01)

從那時起,DEVILCASE惡魔鋁合金在Mobile01上的討論區蓋了30幾層樓,業績也開始上升。李哲緯說,像他這樣沒特殊專長的人能受到消費者支持,真的很感恩,「還有看得起我的同業競爭對手,教了我很多事,不論是註冊商標、專利權、著作權、公平交易法,都讓我學了一課」。

李哲緯強調自己是發自內心感謝競爭對手,因爲站在對方角度,「他們也只是在守護他們的公司而已」。在被告訴的過程中,他思考到未來或許會有人、公司、團體請不起律師,沒有能力對抗大公司、大財團甚至政府,所以「我們發願每年捐贈100萬新臺幣至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直到DEVILCASE不能負擔爲止」。

李哲緯也表示,他們今年也同時執行很多計劃,會將公司一部分的利潤捐到需要的地方,「本品牌取自於臺灣社會,並用之於臺灣社會」。針對這起告訴,他強調消費者、經銷商、授權商、聯名方的權益都不會受到影響,「如果有任何事情發生,DEVILCASE保證負責到底,目前只進行到二審,我們會繼續上訴至三審,不論結果如何,都會再告訴大家」。

回顧整起事件,「犀牛盾RhinoShield」是愛進化科技公司2012年創立的手機保護殼品牌,2018年針對iPhone XR、iPhone11、iPhone11 Pro與iPhone11 Pro Max手機,推出「Mod NX」系列保護殼,號稱首創業界「邊框背板模組化設計」。

「惡魔盾DEVILCASE」是迪摩凱斯國際公司2012年創立的品牌,2019年1月也針對同機型的手機推出「惡魔盾防摔殼」;2020年9月再推出新一代保護殼,即「惡魔盾二代」。

犀牛盾認爲自身設計遭惡魔盾抄襲,且網路行銷手法也被模仿,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因此要求迪摩凱斯負責人李哲緯與公司連帶賠償100萬元,並於公司官網、粉專刊登本案民事判決全文並設定公開閱覽持續6個月以上。迪摩凱斯則否認指控。

智財商業法院一審詳細勘驗本案雙方產品,認爲雙方產品高度相仿,加上惡魔盾比犀牛盾晚推出,因此法官認定迪摩凱斯高度抄襲愛進化對犀牛盾產品的設計。之後迪摩凱斯上訴求翻盤,但被智財商業法院二審駁回。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