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約會就車震!和醫師孃10個月做132次 講師要賠85萬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醫師孃與楊姓大學講師發生婚外情,2人在10個月內發生132次關係,其中61次經法官認定爲事實;高雄地院楊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民事部分判賠85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男與醫師孃自2013年透過微信認識,同年10月21日下午,2人在高雄市山區壽山公園約會,在楊男小客車上發生第一次性行爲;後來2人以3天一次的頻率幽會地點除各摩鐵外,還包括醫師孃住處,到隔年2月底爲止,2人共嘿咻46次(含第一次)。

更誇張的是,爲省下到摩鐵的費用,2人從2014年3月起承租套房作爲幽會地點,以每3天做1次的頻率,到該年7月30日止約發生51次性關係。7月31日,2人赴花東旅遊再發生3次性關係,8月3日回到高雄後投宿商務旅館15天,再發生15次性關係。同年8月20日,醫師孃搬離原住處,楊男每晚都和她幽會,至9月5日止,2人又嘿咻17次。

醫師孃的丈夫提告並求償300萬元,民事部分,高雄地院法官院參酌兩造經濟狀況身分地位,及被告原告配偶相姦次數,對原告心理精神及社會地位所造成損害,判楊男應賠償85萬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