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20家券商基金互換便利申請額度超2000億

證券時報記者 楊慶婉 許盈 賀覺淵

10月18日,央行、證監會聯合印發《關於做好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SFISF)相關工作的通知》,向參與互換便利操作各方明確業務流程、操作要素、交易雙方權利義務等內容。

證券時報記者從相關金融機構瞭解到,央行委託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中的中債信用增進公司與證券、基金、保險公司開展互換交易。互換期限爲1年,可根據需要申請展期;首期操作額度5000億元,採用招標方式確定每次操作費率。

央行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互換費率和中標結果。機構獲得的國債、互換央票只能在銀行間市場以回購方式進行融資,不得賣出。證券、基金、保險公司爲SFISF國債或互換央票實施專項額度管理,涉及的相關交易不納入銀行間市場債券借貸規模等考覈指標,放寬相關經營性指標。質押品範圍包括債券、股票ETF、滬深300成份股、公募REITs等,質押品折算率根據風險特徵分檔設置,原則上不高於90%。中債信用增進公司等相關參與方對質押品進行盯市管理,補倉線設置不低於75%。

參與機構通過互換便利將流動性差的債券、股票換成國債、央票,後者作爲高等級流動性資產,獲取的資金專項用於股票、股票ETF的投資和做市。業內專家分析,機構申請的額度本質是央行授信,是潛在的增量資金,機構並非一次用完。互換便利可大幅提升非銀機構融資能力,持續爲股市帶來增量資金。據瞭解,部分國有大行表示願爲互換便利項下相關回購融資提供便利,放寬參與機構回購融資的授信額度要求。

另據央行和證監會公佈,首批20家非銀機構申請額度已超過2000億元,佔首期操作額度的40%。獲批開展互換便利的機構包括中信證券、中金公司、國泰君安、華泰證券、申萬宏源、廣發證券等17家券商和華夏基金、易方達基金、嘉實基金等3家基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