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開庭就結案!辱夏克立是「被人養的狗」 陳蔓菲賠8萬元獲撤告

藝人夏克立與女演員黃嘉千婚姻觸礁,黃女友人、陳蔓菲在臉書發文辱罵夏克立是「被人養的狗」,夏克立提告,陳女被訴公然侮辱罪;臺北地院今開庭,雙方調解成功,陳蔓菲同意賠償夏克立8萬元並刊登道歉聲明,夏克立願撤回告訴。

今天是公然侮辱案第一次開庭,夏克立、陳蔓菲都沒有出庭,但一開庭就結案,法官將在近日作成公訴不受理判決。

陳蔓菲的律師出庭表示,陳女身體不適無法到庭,當庭給付8萬元現金給夏克立的律師,另表示將在網路公開對夏克立刊登道歉聲明,讓案子落幕。

夏克立的律師陳友炘說,夏克立目前在加拿大陪伴父親,夏克立認爲陳女如願意道歉,他就願意接受。

起訴指出,2023年12月6日下午,陳蔓菲在臉書發文指夏克立是「被人養的狗」、「那隻加拿大約克夏該處死」、「一看就知道是廢物的爛人」;一週後陳女再發文批夏克立「你是會吠的動物」、「你這隻白狗」、「狗通常是雜交的」,夏克立提告。

檢察官偵查指出,陳蔓菲文章指夏克立爲狗、動物,基於一般社會通念,使不特定多數見聞者產生對夏克立的負面評價及印象,陳女侵害他人名譽權難謂輕微,且無益於公共事務的思辨,認定陳女涉犯公然侮辱罪,將她起訴。

演員陳蔓菲(原藝名李宇柔)。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藝人夏克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