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教召令「父親叮囑要報到」卻不理 桃園男判拘役60天
圖爲陸軍教召員配合漢光演習進行演訓資料照,與本次事件無關。(中時資料照)
住桃園的陳姓男子去年5月收到後備指揮部教育召集令,並由父親叮囑要準時前往,但原本要在7月3日前往桃園龍潭小潘潘露營區報到,進行5天教育召集,但他收到通知後卻不理,過應召期限2天仍未出現,桃園市後備指揮部於是將他函送法辦,法官依妨害教育召集罪判2月,得易科6萬元罰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陳男明知自己爲後備軍人,原應依桃園市後備指揮部所核發召集112年度精誠甲字第230601號04(召集令號0316)教育召集令,於民國112年7月3日,前往桃園市小潘潘露營區報到。
該教育召集之召集令,也於112年5月19日合法送達至陳男位於桃園市住處,並由父親收下後,告知與陳男要準時參加,但陳男竟意圖避免教召,無故不參加召集超過2日以上,遭到桃園後備指揮部函送法辦。
法官審理後認定,陳男身爲後備軍人,明知受主管機關教育召集後,應於指定之時、地報到,竟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而未參加教育召集,影響國家對教育召集訓練之順暢、國防安全及後備管理之有效性,但考量陳男犯後坦承犯行,依妨害教育召集罪判2月,得易科6萬元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