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最低工資明年元月上路 勞工局提醒違法最高罰150萬

臺南市勞工局局長王鑫基。圖/臺南市勞工局提供

首次最低工資即將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每月最低工資爲2萬8590元,每小時最低工資爲190元,南市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應提早檢視並調整薪資,保障勞工權益。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最低工資是接續基本工資作爲保障勞工基本生活的政策,勞工與僱主雙方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最低工資是指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報酬的最低標準,凡符合「工資」定義的項目,均應納入。

另如勞僱雙方是約定「按日計酬」者,工作1日8小時應至少以時薪190元乘以工作時數,即1520元(190×8=1520),而非以月薪2萬8590元換算爲日薪計算。

此外,相關工資計算基礎亦應隨之調整,例如在計算勞工加班費時,即應以調升後的金額作爲計算基礎,以符法令規定。

王鑫基指出,最低工資法第5條明文規定,「勞工與僱主雙方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其議定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以本法所定的最低工資爲其工資數額。」

因此,若有違反規定者,將處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地方主管機關並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150萬元,提醒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以免違法受罰。

首次最低工資即將於明年1月1日上路 ,南市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預爲因應。圖/臺南市勞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