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創鉅大(01329.HK):建議以協議安排方式私有化及撤銷公司上市地位 擬10月29日復牌

格隆匯10月28日丨首創鉅大(01329.HK)公告,於2024年10月16日,要約人(首置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要求董事會根據公司法第86條通過協議安排向計劃股東提出將公司私有化的該建議,涉及註銷計劃股份及(作爲代價)以現金形式向計劃股東支付每股計劃股份的註銷價,以及撤銷股份於聯交所的上市地位。該計劃將約定所有計劃股份將被註銷,以就每股計劃股份換取現金註銷價0.85港元。每股計劃股份的現金註銷價0.85港元較最後交易日於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0.58港元溢價約46.55%。

倘該計劃獲得批准並生效及實施,所有已發行股份將由要約人的最終母公司首創集團間接全資擁有。

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8,董事會已成立由除作爲股東外於該建議中並無直接或間接權益的所有非執行董事(即翟森林、楊志達、黃瑋及許衛國)組成的獨立董事委員會,以經考慮獨立財務顧問的意見及建議後,(i)就該建議及該計劃是否公平合理以及於法院會議及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上的投票向無利害關係股東,及(ii)就永續可換股證券要約是否公平合理以及是否接納永續可換股證券要約向永續可換股證券持有人作出推薦意見。由於王昊及秦怡(均爲非執行董事)各自於首創集團及╱或首創城市發展集團(要約人的母公司)擔任若干職務,因此王昊及秦怡並不構成獨立董事委員會的成員。

董事會(經獨立董事委員會批准)已委任浤博資本有限公司爲獨立財務顧問,以根據收購守則規則2.1就該建議、該計劃及永續可換股證券要約向獨立董事委員會提供意見。

於該計劃生效後,所有計劃股份將被註銷,而計劃股份的任何股票其後將不再有作爲所有權文件或憑證的效力。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第6.15(2)條向聯交所申請撤銷股份於聯交所的上市地位,將於該計劃生效後生效。

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股份自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起恢復於聯交所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