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男偷相機被逮 喜有免錢飯可吃

鍾嫌趁店員不注意時竊走通訊行展示用的新相機。(林雅惠翻攝)

28歲無業鍾姓男子整天在路上行走遊蕩,4月28日晚間行走在高市新興區林森一路上,經過一家通訊行,心理閃過一個念頭,認爲3C產品好賣好脫手,於是前往觀顧,假裝消費者看展示用的新相機(價值新臺幣8900元),趁店員不注意時竊走。

店家發現產品失竊後向警方報案員警根據監視器畫面循線逮獲鍾嫌,鍾嫌只好俯首認罪,還說算被抓到也是到牢裡吃吃免錢飯,還能有溫暖、乾淨的地方居住,讓警方聽聞只能搖頭,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