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大改版 鮮乳蔬果肉等27種生鮮食品不得有添加物

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大規模改版!食藥署今天發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草案,並明訂鮮乳生鮮水果蔬菜肉品水產品、蛋品等共27項生鮮食品,將不能再「視情況使用添加物」,改爲通通都不得添加,新制即起預告180天,之後給予業者緩衝期調整製程預計兩年後,2021年正式上路

爲了與國際最新標準接軌,衛福部食藥署參考國際食品添加物管理規範分類與限量標準,調整我國自65年來未修改的相關法規,包括導入食品分類系統,另明文規定生鮮食品不得使用食品添加物,並下修嬰兒食品的「磷酸鹽類」使用限量。

食藥署科長廖家鼎表示,現行生鮮食品的食品添加物規定,是從民國65年沿用至今,當時規定如膨脹劑明礬等可於各類食品「視實際需要量微量添加使用」,當時認爲食品添加物風險低、不易超標,使業者誤以爲生鮮食物沒有添加物規範,因此常有業者在生鮮肉品、水產品中添加小蘇打,作爲膨脹劑或軟化肉質用途

但近兩年,參考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等食品添加物標準,生鮮食品不可使用添加物,因此調整我國法規,規範從嚴,規定包含鮮乳、無調整發酵乳、油、奶油、水果、蔬菜、穀粒塊根塊莖主食作物粉體制品、肉、水產、生鮮蛋液蛋、冷凍蛋、糖、紅糖糖液糖漿蜂蜜、鹽、香草、嬰兒配方食品、嬰兒輔助食品、包裝水、果蔬汁、果蔬泥與沖泡咖啡豆茶葉穀物等27項食品,如無特別規定,不得使用「可於各類食品視實際需要量使用」食品添加物。

廖家鼎表示,生鮮食品通常流通率高,不會有防腐劑,也不可能放上一、兩年才賣出去,因此沒有使用添加物的必要。

同時,這次也下修嬰兒奶粉當中磷酸鹽類限量從1000mg/kg降至450mg/kg。廖家鼎表示,許多業者會加在嬰兒奶粉中,天家磷酸鹽來維持酸鹼值穩定、幫助乳化、安定品質避免沖泡時分層問題,不過近年有研究指出,寶寶攝取過多的磷,會影響鈣質吸收,若奶粉中的鈣磷比例不當,還可能引起寶寶肌肉顫抖或痙攣,因此食藥署參考國際標準,將嬰兒配方食品、嬰兒輔助食品的磷酸鹽類使用限量下修至450mg/kg。

食藥署表示,這項草案即日起將進行爲期180天的評論期,蒐集各界意見,若順利,參考業者需要調整配方時間,最快將於2021年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