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吳英傑一審被控受賄3.43億餘元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3月20日電 (記者 張素)記者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獲悉,3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原主任吳英傑受賄案。

公開資料顯示,吳英傑生於1956年12月,山東昌邑人。2024年6月,官方通報其被查。同年12月,官方通報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吳英傑被指“貫徹落實黨中央新時代治藏方略不力,大肆插手工程項目,徇私謀利,嚴重影響西藏高質量發展,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助長貪腐問題滋長,破壞政治生態”等。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起訴指控稱,2006年6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吳英傑利用擔任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政府副主席,自治區黨委常委、政府常務副主席,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和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43億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吳英傑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吳英傑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