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亞桑傑不是英雄(江靜玲)
維基解密創始人亞桑傑的支持者,在法院外要求立即釋放,不可引渡到美國。(圖/路透社)
還記得朱利安.亞桑傑嗎?「維基解密」的創辦人。過去1周,倫敦皇家法院開庭審理亞桑傑對英國政府批准將他引渡美國的上訴案。2010年維基解密公佈大筆震撼全球的美國軍事和外交機密文件,亞桑傑和他的故事像一齣戲上演了十多年,現在才接近最後一幕。
亞桑傑於2019年在倫敦厄瓜多爾大使館遭英國政府逮捕,過去5年一直被關押在倫敦南部戒備森嚴的貝爾馬什監獄。美國以《間諜法》起訴亞桑傑,並向英國提出引渡要求;英國內政部於2022年批准亞桑傑引渡令。亞桑傑若被引渡到美國被判有罪,將被處以最高175年有期徒刑。亞桑傑的母國澳洲屢屢向美國政府提出撤訴要求,最近一次是在去年,美國國務卿布林肯拒絕澳洲外長的要求,表示亞桑傑犯下「嚴重刑事罪」。
到底什麼纔是更嚴重的犯罪行爲呢?對囚犯採取酷刑、法外處決、國家間進行機密非法引渡,或是透過公佈非法泄露的有關如何、何時、何地,以及什麼機構單位或什麼人負責執行這些行爲的內容和細節來揭露這些活動?
亞桑傑的妻子史黛拉對英國和派駐在倫敦的國際媒體提出這個問題,並強調,舉報犯罪不是犯罪。這也是過去1周在倫敦皇家法院訴訟過程中辯論的本質。這個問題,看起來不難,答案是兩者都是違反法律的行徑,至於嚴重度,那就難以用表象來衡量了。但若從知的權利出發,這是扼殺新聞自由最壞的例子之一。
目睹一羣頂尖大律師在維多利亞女王時代建造華麗的英國倫敦皇家法院內侃侃論辯,來自世界各地的媒體和旁聽席上人滿爲患的情景,一位在場的同業描述,「仿若置身在劇院內」。但是,我們談的是亞桑傑的案例─儘管他沒有被判罪,卻已在英國重刑監獄被關押快5年。他的身體情況太差,無法出庭,保釋也遭到拒絕。
倫敦皇家法院座落在倫敦艦隊街,這條街是英國媒體全盛時期的大本營。傳統媒體沒落,艦隊街昔日輿論雄風不再,亞桑傑和維基解密卻在在讓人思考什麼是新聞自由和知的權利?或者,一如國際特赦組織聲明指稱,追捕亞桑傑是對言論自由的全面侵犯。
亞桑傑的律師團隊在辯論中引述了兩個例子。一是前中央情報局特工菲利普·阿吉,1974年時他向倫敦的《Time Out》雜誌泄露了美國協助墨西哥軍政府在1968年的特拉特洛爾科進行大屠殺的細節。事發後,美國除去阿吉國籍,歐陸無國家願意收留阿吉,儘管他在1977年被英國工黨政府驅逐出境,但阿吉從未被引渡到美國。阿吉後來定居古巴,晚年在德國,最後長眠在英國。
另一個是在1973年揭露五角大廈文件的丹尼爾·埃爾斯伯格。他因泄露越戰期間美國領導人和政府如何對公衆撒謊而面臨與亞桑傑同樣的指控。埃爾斯伯格終身職志是希望通過揭密讓人們關注《反間諜法》的問題。他的信念是,利用《反間諜法》將披露對公衆有利益訊息的行爲定爲犯罪,應被視爲違憲。
《反間諜法》在一戰即已成文,但到20世紀下半葉才被用來起訴泄密者而非間諜。阿吉和埃爾斯伯格被提起,說明了這次倫敦聽證會的重要性。亞桑傑的律師指出,這是「在法律上史無前例的起訴,旨在將普通新聞的實踐應用定爲犯罪」。亞桑傑案例將決定英國司法部門和政治人物對言論自由概念的重視程度。
英國前外相杭特曾表示,亞桑傑不是英雄。亞桑傑確實不是英雄,他只是無法抗拒事件背後的真相,以致無法把自己排除在麻煩外的一個記者。
(作者爲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