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年齡愈來愈晚 平均31歲才生第1胎、3成已35歲
據統計,國內女性生育第1胎平均年齡爲31.43歲,生育年齡35歲以上女性超過3成,國健署提醒把握生育黃金期,女性25至35歲、男性40歲前,降低媽媽寶寶孕程及生產風險。
隨着社會變遷及教育年數增加,臺灣民衆婚育觀念改變,晚婚遲育現象日趨普遍,依內政部戶政司民國111年人口統計資料顯示,國內女性生育第1胎的平均年齡爲31.43歲,較10年前延後1.32歲;生育年齡爲35歲以上女性合計有4萬4583人,約佔總體生育女性32.44%。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長吳昭軍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高齡孕婦除了發生不孕、流產、早產機率較高,在懷孕期間罹患妊娠高血壓、子癲前症、妊娠糖尿病等高危險妊娠合併症的風險也會增加,腹中胎兒出現低出生體重、染色體異常或其他先天缺陷的機率也較高。
國健署補助34歲以上孕婦,及本人或配偶罹患或家族有遺傳性疾病、曾生育過異常兒、孕婦血清篩檢疑似染色體異常危險機率大於1/270、經超音波篩檢胎兒可能有異常,或胎兒疑似基因疾病的高危險羣孕媽咪們產前遺傳診斷。
另外,國健署提供新臺幣5000元產前遺傳診斷檢查、羊膜穿刺補助,羊膜腔穿刺檢查是透過超音波引導下細針抽取羊水,藉由羊水中胎兒細胞的培養,可檢查胎兒的染色體是否異常,建議在妊娠16周以後做檢查。
國健署表示,若爲低收入戶或優生保健資源不足地區的民衆,另外減免採檢費用3500元。懷孕婦女除了於產檢時可詢問婦產科醫師相關遺傳生育問題,若有近一步遺傳生育疑問,可經由「遺傳諮詢中心」名單,洽詢產前遺傳診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