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原則上新建充電樁統一採用智能有序充電樁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前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管理的通知》提出,加強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原則上新建充電樁統一採用智能有序充電樁,按需推動既有充電樁的智能化改造;鼓勵面向工業園區、公交場站、社會停車場等停充一體場景,加大車網互動示範應用和持續升級,儘快實現車網互動全覆蓋。支持電網企業開展車網互動管理,優先實現10千伏及以上充換電設施資源的統一接入和管理,逐步覆蓋至低壓配電網及關口表後的各類充換電設施資源。各有關單位、各有關企業要積極指導和監督企業將充換電設施數據全量接入深圳市電力充儲放一張網平臺,鼓勵企業積極接入深圳市虛擬電廠管理平臺。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管理的通知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管理辦法》等要求,規範充換電設施建設流程,提升充電運營服務和安全管理水平,促進行業可持續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範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全流程。充換電設施企業應按照《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流程圖》《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驗收指引》《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換電設施建設驗收指引》等要求,做好項目設計、施工建設、竣工驗收、信息登記、運營維護等。各有關單位要主動服務、優化流程,依職責辦理投資項目備案、用地、規劃、供電、消防、防雷、驗收等手續。

二、實施充換電設施信息登記制度。充電設施投入運營和使用前,充換電設施所有人應填報《深圳市充換電設施投入運營(使用)登記信息表》。充電設施運營期間,若所有人或運營主體發生變更或有充換電設施改擴建情形的,應填報《深圳市充換電設施變更登記信息表》。充換電設施終止運營和使用的,充換電設施所有權人應填報《深圳市充換電設施終止登記信息表》。充電設施運營主體應按要求建立充換電設施安全監控系統,全面、準確、實時上傳數據至市級電力充儲放一張網平臺。

三、嚴格落實充換電設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應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運營主體質量安全管理規範》《深圳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安全檢查工作導則(2024版)》等配置人力、軟硬件資源,加強設備採購和進貨檢驗,建立全過程管理制度規範,每月開展電氣安全、運維操作、消防及防雷設施安全檢查,落實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各區、各有關單位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每季度或重要時點對各自管理範圍內的充電設施開展安全抽查,督促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限期整改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

四、加強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原則上新建充電樁統一採用智能有序充電樁,按需推動既有充電樁的智能化改造;鼓勵面向工業園區、公交場站、社會停車場等停充一體場景,加大車網互動示範應用和持續升級,儘快實現車網互動全覆蓋。支持電網企業開展車網互動管理,優先實現10千伏及以上充換電設施資源的統一接入和管理,逐步覆蓋至低壓配電網及關口表後的各類充換電設施資源。各有關單位、各有關企業要積極指導和監督企業將充換電設施數據全量接入深圳市電力充儲放一張網平臺,鼓勵企業積極接入深圳市虛擬電廠管理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