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王教授起訴交警,贏的不是“王教授”,而是“深圳

我們都在讚揚“深圳王教授”,我們都期望學習“深圳王教授”。但是,我們成不了“深圳王教授”。

01

最近,深圳的法學院王教授勝訴深圳交警衝上了熱搜。

起因是法學院王教授騎摩托車被交警扣車並罰款,王教授不服處罰結果,將交警隊告上法庭,一番較量,最後不但勝訴,還活生生的給交警、律師、法庭工作人員上了一堂法制宣傳課!

王教授知識淵博,懂法,邏輯清晰,且能合理利用,所以硬鋼了深圳交警,得到了一個公衆樂道的結果。

這裡面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問題,不容忽視,那就是深圳的法治環境和管理環境的優越性。它有直面問題的勇氣,它有糾錯糾偏的能力。

換個城市,就不見得了。尤其在個別小縣城,也許在提起訴訟之前,就被有關人員教育了一頓,至少是在一定程度上進行了羞辱。

隨便上街看看,有多少工作人員,打着“執法”的幌子,幹着出格的事兒。連基本的言行都規範不了,談執法,可能是空談。

但是,在深圳,王教授卻能合理、順利地主張自己的權利,發揮自己的所長。

02

王教授勝訴的消息傳開後,最近網上流傳了一些視頻,視頻上一些人硬剛執法者,方式也很簡單:就是質問對方是否帶齊了證件,要求查看執法證件,並對“臨時工”的執行行爲提出了質疑。

視頻中,工作人員還算剋制。自知理虧,沒有進一步的行爲,也沒有過激的言行。

但是,現實中,我們見過兇殘、無理的一面。他們沒有出示證件,但會理直氣壯的執法;他們面對羣衆的詢問,一臉暴怒;對於羣衆的合理質疑,他們感覺權威遭到了挑釁。

那些紛亂的事情和看似無禮的對待,就出在現實之中。

03

曾經,我們的工作人員與某所打過交道。接待她的是一名上身穿着黑色T恤、下身穿着短褲、腳踩拖鞋、無明顯工作標誌的工作人員。

在瞭解的過程中,該工作人員全程怒吼,對當事人的描述,一直都很不耐煩,讓人十分害怕。

在我們的工作人員要求其出示工作證,證明身份,以便與黑社會區分後,他惱羞成怒:“我憑什麼要給你出示工作證?你有什麼資格要求我們出示工作證?”

因其行爲過分,後來,我們的工作人員通過有關渠道將情況反饋給了上級機關。上級機關介入後,該所工作人員依舊在狡辯:“我們平時工作挺忙的,顧不了那麼多。”“如果面對的是個壞人,太柔和了沒有效果。”

最後,該所負責人直接拋出一句話——“那個工作人員是臨時工,我們管不了。”

但是,我們通過有關渠道覈實到,該工作人員並非臨時工。退一步講,即便對方是臨時工,也應該接受管理,規範言行。

看,這纔是基層的工作風格嘛!哪有耐心聽你申辯?也許,他自己都不一定明白什麼是規矩。

唯一欣慰的是,幾個月後,官方宣佈,該單位負責人接受組織調查。可是,這對老百姓有什麼意義呢?老百姓遇到問題時,依舊是難題。

04

聽到一個現實故事。

在某縣,有人因爲糾紛,打了最熟悉的電話。等了半天,終於來了兩個工作人員。

沒等我們詳細解釋,其中一個工作人員就吼道:“什麼情況?你們自己協商不了嗎?”

說着,就指向了旁邊另一位工作人員,說道:“你知道這是誰嗎?這是我們所長。你們知道他有多忙嗎?爲你們這點事兒,他親自來了……”一頓和稀泥,不了了之。

這是有多麼自信啊!一個所長,還拿出來說事。難道不應該是這樣說的嗎——“對你們這件事,我們高度重視,所以我們所長親自來了,希望你們也都剋制、冷靜一下,有問題儘可能說清楚,我們努力給雙方一個滿意的結果。”

看,小縣城掌握了一點兒權力,就要秀一把,而不是努力一把,讓權力真正爲民。

05

很多人爲深圳王教授點贊,甚至要學習他。但是,這個真的很難。

知識的積累與吸收是一個方面,地方法治環境的好壞決定了你的知識的發揮程度。

一個地方社會風氣不好,有多方面的原因,治理需要系統的努力,個人能糾正的尺度極其有限。在某些地方,即便王教授來了,也可能是“秀才遇到兵”。

根治這些毛病,任重而道遠。作爲普通市民,更多的是規範自己,同時從小事着手。該講文明講文明,該依法維權,要適當爭取。

永遠不要嘲笑一個勇敢的人。

06

即便現實多少有些瑕疵,但我們要始終相信,不是所有人都是壞的。

我們的“環境”,總體是好的,終究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