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培育萬億級“20+8”產業基金羣

3月11日,《深圳市促進風投創投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6)》(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正式發佈。《行動方案》提出到2026年底,力爭在全市範圍內形成“雙萬”格局——萬億級“20+8”產業基金羣、經備案的股權投資及創業投資基金數量突破1萬家(只),風投創投基金以IPO(首次公開募股)等形式退出的規模位居全國前列,“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基金規模以年均15%增長,持續投入“20+8”產業集羣,加快建成香蜜湖、深圳灣、前海灣、光明科學城等風投創投集聚區,提供不少於500萬平方米產業空間載體和配套設施等。

該《行動方案》將於3月22日施行。

“大膽資本”大膽有爲

《行動方案》提出,優化提升深圳市政府性投資基金引導帶動作用,引領發展“大膽資本”。加快壯大深圳市“20+8”產業集羣基金體系,加快基金投資進度,提升深圳市政府引導基金的使用效能;支持國有企業大膽有爲,着力當好發展實體經濟的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戰略資本。鼓勵國內外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參與深圳市“20+8”產業集羣基金管理機構公開遴選,引導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機構、產業資本參與深圳市“20+8”產業集羣子基金;試行財政專項資金“補投聯動”,通過市場化方式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率;首次提出分類研究降低子基金返投認定和要求,對於種子和天使等初早期基金,探索取消返投時序進度、資金規模等要求;組建光明科學城母基金,爲科技成果轉化提供有力支撐;進一步完善基金績效考覈與容錯免責機制,研究制定差異化考覈監督制度,區分基金屬性,提升投資積極性。

“耐心資本”長期穩定

《行動方案》提出,推動金融資產投資公司、保險公司、資管機構參與創投,培育壯大“耐心資本”。支持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在深圳市開展股權投資試點業務,推動區政府引導基金、國資基金和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合作設立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充分發揮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專業優勢,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力度。推動保險公司、資產管理機構等在深圳市設立千億級基金,主要投向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等領域和電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裝備、先進材料、新能源汽車等重點產業。

進一步引導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富餘資金有序進入深圳市風投創投領域。支持投資科技創新創業企業的私募股權、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和公司制創業投資基金髮行5-10年中長期公司債券、科技創新公司債券,增強創業投資機構籌集長期穩定資金的能力。

“國際資本”有鳳來儀

《行動方案》提出,依託前海合作區、河套合作區平臺政策優勢,吸引集聚“國際資本”。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優化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機制,拓寬試點投資範圍,在總量管理的基礎上允許靈活自主配置和更換投資項目;支持香港私募股權基金(LPF)直接申請在前海設立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組建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跨境雙幣早期母基金和系列專業子基金,投資粵港澳大灣區科創企業;支持內地和香港創投資本在河套共同設立創投基金,發揮好人民幣投貸基金作用,支持河套打造面向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的創投基金集聚地。

風投創投從業的香港居民依法依規享受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免徵政策,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依法依規享受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給予補貼政策。推動深圳市大中型銀行機構與香港風投創投機構聯動,通過“深圳商行+香港投行”模式,爲科技型企業提供“股權+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風投創投機構在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

“產業資本”強根固本

《行動方案》提出,突出深圳市產業龍頭、上市公司集聚優勢,大力發展“產業資本”。推動深圳市產業鏈主企業、大型科技企業和上市公司圍繞產業鏈上下游開展企業風險投資(CVC)、參與上下游協同創新;探索設立面向CVC機構的專業化母基金,聯合產業龍頭、上市公司等共同出資設立一批“鏈主”基金,推動重點產業“補鏈強鏈延鏈”。支持市區國有企業結合自身優勢和條件,通過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加大對行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鏈上下游中小企業的投資力度。引導上市公司、“20+8”產業鏈主企業綜合運用股份、可轉債、現金等各類支付工具,分期支付交易對價、分期配套融資,圍繞“20+8”產業鏈關鍵環節進行併購重組,包括開展基於轉型升級等目標的跨行業併購、有助於補鏈強鏈和提升關鍵技術水平的未盈利資產收購等。

《行動方案》還提出,充分發揮深交所、區域股權市場等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打通創投行業“循環梗阻”;用好首批綜合改革試點創投領域改革成果,提供行業發展“最優服務”等舉措促進深圳市風投創投高質量發展。

記者瞭解到,截至2024年末,深圳市私募創投家數及規模位居全國前三;2024年新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合計159支,居全國主要城市第一。(記者 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