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單親媽媽「租臨時爸爸」 陪女兒過節玩耍

家人樂融融,是很幸福的事情。(示意圖達志影像)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深圳一名單親媽媽爲了滿足女兒心願,用500元人民幣(約2500元臺幣)「租」了一名爸爸陪女兒到學校參加活動以及去公園玩耍。

6月1日是國際兒童節,而節日前夕在網上出現了「租爸爸」啓示。《南方都市報聯繫發佈者小姐,她說,自己是一名單親媽媽,女兒欣欣今年10歲,從小缺乏父愛,特別是參加一些需要父母陪同的活動時,顯得特別自卑;學校在兒童節舉辦活動,她希望有人能陪欣欣,「所以纔有一個臨時幫孩子找一個爸爸的想法。」

臨時爸爸需要符合什麼樣的要求?黃小姐指出,要30多歲的已婚有孩子的人,還要有固定工作,當天要求只是陪欣欣參加學校的活動,如果是一名有愛心的爸爸,也希望能在這一天的時間裡能夠陪伴欣欣去公園玩,去吃好吃的等等,但不強求,「個人酬金爲500元,消費我來出。」

據報導,黃小姐的要求5月30日在網站發出,結果隔天就有5人來應聘,經過篩選,一位朱先生成爲欣欣的「臨時爸爸」。朱先生表示,自己和家人溝通過,也獲得孩子的支持,感受到孩子樂意分享父愛的懂事。

替黃小姐發佈「租爸爸」消息網路平臺負責人指出,這種訂購服務不是空前絕後,公司接到的各種關懷類的需求還是挺多的,常見的有父母來探望時租男朋友的,回家過年時租個女朋友的,也有爲父母租陪聊的。

負責人還說,「其實租爸爸的,這不是首例」,之前曾經有一名劉先生因爲父親生病不便,要求租一名爸爸陪自己去見女方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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