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部隊辦公室打麻將記大過 3士官提告抗罰「判決超逆轉」

深夜不睡覺部隊辦公室打麻將遭記大過,3士官提告抗罰,法官判決撤銷大過處分(示意圖, 達志影像)

去年海軍海洋監偵指揮部曾姓上士、洪姓中士及邱姓下士深夜不睡覺,指揮部的辦公室聚衆打麻將,軍方處分各記大過1次,3人不服提行政訴訟抗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3人違反國軍風紀規定「言行不檢」,但與其他類似案件比較,軍方沒有說明本案懲處爲何重於其他案件?判決撤銷3人的大過,可上訴。

海洋監偵指揮部認定,曾姓上士在去年11月3日深夜11點,和同指揮部的洪姓中士、邱姓下士,在辦公室聚衆打麻將,曾、洪、邱各被記大過1次,他們不服提行政訴訟。

北高行認爲,曾、洪、邱確實有在深夜聚衆打麻將,軍方認定3人違反國軍風紀規定「言行不檢」,並無違誤,但軍方過往曾發現官兵玩線上遊戲被記申誡2次或記過1次,也有人在勤室內打麻將遭記過2次,但軍方處分沒有記載本案爲何要記大過1次,軍方處分有裁量怠惰的瑕疵,判決撤銷軍方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