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東土科技及相關責任人下發監管函

7月1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對北京東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下發監管函。北京證監局《關於對北京東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吳建國、李霞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2024〕181號)及該公司於2024年7月19日晚披露的《關於2023年年度報告的更正公告》顯示,公司於2024年4月22日晚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中關於主要銷售客戶情況的內容有誤。公司的上述行爲違反了深交所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秘書吳建國、財務總監李霞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深交所相關規定,對上述行爲負有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