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國土署:近期與地方政府研商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提供

跨黨派立委與民團召開記者會主張修正住宅法,根據可負擔能力來訂定分級租金,國土管理署今天迴應,正積極研擬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至於是否以財產計算可負擔能力,將於近期與地方政府研商。

都市改革組織、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崔媽媽基金會今邀請立委林月琴、林憶君、羅智強共同召開跨黨派記者會。主張修正《住宅法》落實「依可負擔能力訂定分級租金,納入財產計算」,並將「租金調整」機制入法,明定社宅租金調整應以辦法或自治法規定之。

國土署說明,目前規劃依經濟能力合理收費方式,強化社會住宅對弱勢家庭的照顧,除預計提供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家庭採中古屋市場租金以租金優惠折數計算外,亦規劃依不同所得之經濟能力分級計算租金,期建立更公平的租金分級制度,並符合國際公認的可負擔衡量指標,不致造成租金過高。

有關民團及立法委員所提社會住宅租金納入「以財產計算可負擔能力」之建議,國土署表示,因本方式涉及各主辦機關之執行層面,後續仍須與各地方政府溝通,俟取得一致共識後,再行評估是否納入分級收費原則進行統一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