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租戶收入靠報稅認定不準?鄭文燦:這也是事實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表示,內政部發現收入認定用報稅資料不一定精準,這也是事實,的確有很多收入的判定,沒辦法用報稅來完全反映。記者陳俊智/攝影

行政院內政部制定「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將以「身分別」作爲租金收費標準,各界爭論,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過去在桃園市長任內推動社宅曾將租金收費方式從「身分別」改爲「收入別」,其立場也備受關注;對此,鄭文燦今天表示「不需要吵架」,會請內政部整合各方意見,擬出一個共同方案,再往前走。

鄭文燦表示,他擔任桃園市長的時候,社宅第一階段也是用「身分別」,弱勢的社福戶可以打6折,一般的住戶大概是8折,計劃實施一段時間以後,發現可以更精緻一點,所以改採取5個級距的「收入別」,最重要的是哪一個方式能精準計算民衆實際收入情況,照顧到需要照顧的人,「我想中央跟地方密切討論,這個不需要吵架,因爲這兩種方式我都採用過」。

鄭文燦認爲社宅政策的調整最重要的是降低租戶負擔,希望能夠落實分級的收費精神。他說,內政部發現收入認定用報稅資料不一定精準,這也是事實,的確有很多收入的判定,沒辦法用報稅來完全反映,那如何設計更完善的制度,落實照顧的精神,需要內政部整合各方意見,「整合出一個共同的方案,再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