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侵菲傭纏訟10年 馮滬祥更六審判3年4個月

▲前立委馮滬祥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纏訟10年的前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傭案臺灣高等法院21日更六審判處馮滬祥有期徒刑3年4個月;全案可上訴。

馮滬祥被控93年8月間在家中性侵菲傭,事後雙方以80萬元和解。本案一、二審、更一審法官都被以強制性交罪判馮4年徒刑;更二審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馮1年徒刑並減爲6個月,可易科罰金

高院三審時,菲傭透過視訊否認遭性侵,馮改判無罪,更四審也判無罪,但更五審又出現逆轉,合議庭認定他性侵菲傭、改判4年徒刑;更六審仍以強制性交罪判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