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遠雄千萬賄賂 前營建署主秘洪嘉宏遭聲押
北檢早在2015年即針對洪嘉宏案發動搜索約談,趙藤雄與洪嘉宏分別以1000萬、200萬元交保。
檢方之前偵辦八德合宜住宅、林口A7時,查到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在營建署長任內,於2011年10月受國防部委託辦理多項「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土地核屬大面積(500坪以上)依法標售處分」標案時,其中包括新竹眷改案。葉循林口A7案模式向遠雄索賄,透過前臺北科技大學教授蔡仁惠探詢趙藤雄、遠雄副總魏春雄是否有意願參與投標,暗示可給予得標所需的協助。
蔡仁惠2011年間下半年牽線趙藤雄與葉世文約在北市馥園餐廳,談妥賄款2200萬元,葉世文願助遠雄在新竹眷改案中得標。後來,葉世文於2012年6月從營建署長退休,無法掌握眷改土地標售案相關訊息,趙藤雄不願付款,因查無兩人行賄收賄的確實金額,獲法院判無罪。
檢方深入追查,懷疑洪嘉宏自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長任內,利用承辦國防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土地核屬大面積(500坪以上)依法標售處分」案機會,與妻子林姿儀,藉由人頭帳戶收受遠雄建設上千萬賄款,協助遠雄標得5件眷改土地標售案。
趙藤雄先前出庭則供稱,不認識洪嘉宏,雙方只見過一次面,印象中是洪擔任城鄉分署長時,帶領同仁及部屬到遠雄參觀,他因爲是負責人,出面跟洪寒暄而己。
趙藤雄強調,他沒給洪嘉宏一毛錢;魏春雄也未向他報告要行賄洪,他被指控涉及不法的眷改標案,有很多事後並未履行,也沒有找官員協助獲取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