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京華城弊案羈押禁見 柯文哲最快今提抗告

涉京華城弊案遭收押禁見,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最快今(6日)提抗告。(中時資料照)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法院昨(5)日二度召開羈押庭,柯雖否認圖利、收賄,但坦認部分事實,法官認,柯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率是違背法令,仍「執意爲之,貫徹意志」,圖利沈慶京獲不法利益200多億元,涉犯圖利罪嫌疑重大,且供詞與同案在押被告沈慶京、彭振聲、應曉薇均不一致,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柯不服,最快今(6)日由律師提抗告。

北院5日上午先召開程序庭,確認律師閱卷及下午聲押庭的程序,檢察官如上次聲押閱卷一樣,仍限制柯的律師閱卷,不能拍照、影印,只能手寫筆記,雖然檢察官信心滿滿,補強了一批聲押新事證,但法官直接向檢辯宣示,法院應保障柯文哲在憲法上的防禦權,檢察官在聲押庭不得提出新事證,以免造成突襲,導致柯文哲及律師來不及訴訟防禦,就算檢察官提出,法官也不會審酌判斷,獲檢辯雙方同意。

下午2時,柯文哲的律師團鄭深元、陸正義及蕭奕弘3人進入法庭,北檢則派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檢察官林俊言、郭建鈺蒞庭論告,檢辯展開聲押攻防戰。

歷經2個半小時的法庭論戰,法官呂政燁指出,柯涉犯最輕本刑爲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圖利罪,有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但無法用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裁定柯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