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9點檔》魯蛇求生不得 KTV縱火害5命 死刑定讞

2012年3月間,男子彭建源(中)縱火,造成5死3傷的慘劇。(中時資料照/陳育賢攝)

被辯護律師稱爲「魯蛇」的彭建源,2012年間因不滿換帖兄弟不挺他,到對方在新竹住家經營的KTV縱火,造成5死3傷,歷審判他死刑,最高法院經過2次「生死辯」後,認定彭惡性重大,且符合兩公約的「最嚴重的犯行」,2014年將他判死定讞,成爲等待執行死囚名單之一。

43歲的彭建源,因向周姓好友求助遭拒,2012年3月間,到新竹周男住家經營的KTV縱火,害5名到周家飲酒唱歌的友人遭活活燒死;歷審將彭判處死刑,最高法院第一次生死辯後,認爲原審科刑及證據調查有疏漏,撤銷發回更審。

臺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期間,彭男惡向膽邊生,當庭向法官嗆聲還會再殺人,「如果有機會出去,會做更可惡的事讓你看看」、「沒有判我死刑,依我個性還是會殺人」;他的律師答辯說道,比彭可惡的人都還有,是否應判處死刑,實有待商榷。

律師說,彭建源只是一時衝動買汽油,也沒有相關概念,然後潑汽油在鐵皮屋上,是否有可惡到令人髮指的地步,有待考量,一審對彭量處死刑判處過重。

更一審認爲,人權團體雖主張廢除死刑,然一般國民及學者專家極力反對猶屬多數,在全體國民尚未達成共識及修改法律前,法院仍應忠實依據法律規定妥慎量處適當之刑。

更一審考量我國一般國民對法律應實現社會公義、良知、人性普世價值等之期待與認知,認彭建源視法律如無物,不知悔改一再以暴力手段觸犯刑罰法律;他放火殺人犯行,奪去5人生命,行兇動機及手法令人髮指,仍將彭判處死刑。

上訴後,最高法院再度替彭召開生死辯,蒞庭檢察官當庭痛指彭如同「鄭捷第二」,要合議庭該判死就判死。但彭的律師卻搬出白曉燕案,指如同陳進興被槍斃伏法,亦不能彌補白冰冰心中的傷痛,替彭辯護。

律師還稱,彭建源是「魯蛇」,且濫用藥物成癮,因而有憂鬱症,由於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決議,不得對患有精神智力殘障的人判死,要求法官給彭一條生路,撤銷死刑判決

不過,最高法院對此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決議,認定該組織依非兩公約所設置,且對精神障礙不得判死的規定,是「敦促」性質沒有強制力,因此彭雖患憂鬱症也可判死。

最高法院認爲,彭建源蓄意先到加油站購買大量汽油,再將汽油全部潑灑到KTV鐵皮屋門口,故意點燃以縱火殺人方式造成5人死亡,屬於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重大之罪,駁回上訴,將彭判處死刑,全案定讞。

※作者簡介:「社會老大」是一羣資深的媒體記者,經歷許多社會事件、司法新聞採訪,看盡人間繁華,透過「社會9點檔」,帶領新舊閱聽人,回顧當年新聞事件,引以爲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