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共諜案 臺灣第一特務遭判1年6月

軍事情報局退役上校張超然被控接受大陸廣東省國安廳對臺情搜人員吸收,違反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臺北地院6日依違反國安法之發展組織罪判張有期徒刑1年6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自稱「臺灣第一特務」的軍事情報局退役上校張超然,被控與軍情局退役少將嶽志忠、退役上校周天慈、王大旺遭大陸廣東省國安廳對臺情搜人員吸收,檢方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張與嶽志忠、周天慈、王大旺。臺北地方法院6日審結,依違反國安法的發展組織罪判張超然有期徒刑1年6月、周天慈判刑1年2月;嶽志忠因未遂判刑10月,王大旺則獲判無罪。可上訴。

因該案事涉《國家安全法》,全程不公開審理,北院表示依法不能提供判決理由等資料。

臺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查辦「共諜案」,查出張超然、周天慈2013年退休後,邀傅姓軍情局退役上校赴大陸,張曾親自陪同傅搭機前往,並在當地面會大陸國安人員談事。2016年至2018年,張超然、周天慈再約嶽志忠前往大陸,曾經3人同行,之後嶽也單槍赴會與大陸人員見面,受周天慈的託付交付情報工作人事文件。此外,張超然、周天慈於2016年、2017年還引介1名王姓軍情局退役上校去大陸。

檢調2020年10月搜索並約談張超然、嶽志忠、周天慈、王大旺。張移送復訊時喊冤,向媒體表示,他是臺灣第1個特務,六四天安門事件時就他1人在大陸工作,他是國家派去大陸工作的臺灣特務,保衛臺灣的安全,否認遭大陸國安人員吸收,並說自己是赫赫有名的大特務,原本就是清白。他絕對沒有出賣國家利益,檢調2003年就開始對他施以監聽,監聽到辦案收網時已經長達17、18年,如果真的違法早就被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