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藏鏡人 5/20前全都露
證期局宣佈,5月10日起初次取得上市櫃公司逾5%股權的大股東,須在10日內申報。圖/本報資料照片
揪藏鏡人條款上路
上市櫃公司「藏鏡人」5月20日前全都露。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16日宣佈,5月10日起初次取得上市櫃公司逾5%股權須在10日內公告,最晚5月20日現已逾5%但未達10%的持股者,都要首次公告,之後每增減1%,則要在2天內申報。
證期局以2022年底持股統計,約有3,307位持股5%至10%之間的大股東須申報,市場將對各上市櫃公司5%以上股東,包括家族投資公司、法人資金等更清楚瞭解。但政府八大基金則可「豁免」,採特別申報,即5月20日前作初次持股逾5%的個股申報,之後每半年申報一次即可;至於壽險業、投信臺股基金等則未被豁免,要按新規申報。
現行是持股逾10%才須申報,過去上市櫃公司經營權之爭時,常出現市場派悄悄買進公司持股,直到觸及10%才被發現,公司派及市場措手不及,金管會參考美、日、韓、星法規,修證交法調降大量持股申報門檻,由10%降爲5%,並給予1年緩衝期,今年5月10日上路。
高晶萍指出,持股逾5%而未超過10%的大股東現行不用申報,5月10日後若持股仍逾5%,就要在10日內,在公開資訊測站的大量股權公告申報區,公告三項資訊,一取得人相關資料(姓名、身份證字號);二取得股份總額與佔比;三取得目的。
法規排除政府管理的退休及保險基金,因考量這些基金肩負相關政策任務,具高度公益性,與一般股東性質有別,所以改採特別申報制,若現行持股逾5%,5月10日後10日內做初次公告,之後每半年(6月及12月底)公告即可,每變動1%的部分不用即時申報。
高晶萍說明八大政府基金,即包括勞保基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職業災害保險基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就業保險、農民退休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及公務人員退撫基金。
未來若有上市櫃公司或股東未依照新法申報持股,證期局指出,將依證交法178條,開罰24萬元到480萬元,並可強制要求處份未申報股票。根據金管會統計,2023年申報約403件、2022年爲540件,這二年各裁罰3件,均與逾期未申報有關,罰鍰各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