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痕累累!桃園女老師多次遭學生施暴 家長不配合管教
桃園有女老師多次遭學生暴力相向,教團疾呼市府和教育部要有積極作爲。圖/桃園市教師會提供
桃園市教師會和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今天爆料,近日接到4、5起通報校園暴力事件,其中甚至有老師多次遭學生攻擊受傷,讓該師至今壟罩在暴力陰影之下。教團疾呼市府應有更具體作爲,中央也應修補法令不足,別讓老師淪爲「肉盾」。
教育局副局長賴銀奎迴應,均已安排特殊教育輔導團入校進行個案訪視輔導,並依學校評估需求,補助助理人員及因應學生情緒高張時暫時性彈性課程鐘點費用,讓學校得視學生情形彈性安置、抽離學生及調配所需人力,優先維護校內師生人身安全。
賴銀奎表示,若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有延聘律師費用需求,可依「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向教育局申請經費補助;至於教團提及修法議題,市府也將函請教育部研議修訂法規。
教團表示,這4、5起校園暴力事件主要發生在國、高中校園,其中有高中女老師多次遭學生暴力相待,造成手部傷痕累累,連班上學生也被該名學生拳腳相向。
教團表示,發生暴力事件後,校方窮盡「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22條規定的輔導管理辦法,並在無效後依該注意事項規範的特殊輔導管教措施,請警察到校、救護車送醫,並請家長帶回自行管教2天等,由於該注意事項對家長不具強制性,在家長不願配合之下,施暴學生仍持續到校,至今學校師生仍壟罩在暴力陰影。
教團表示,教育人員面對有暴力傾向的學生或家長時,往往得承擔不可預期的人身安全風險,輕則挫傷擦傷、重則有重殘風險,市府應正視校園暴力,面對持續性的攻擊事件有更具體作爲,包括補足學校所需人力與物力,當教育人員爲防止學生自傷或傷人事件而受傷時,應比照「公務人員保障法」給予慰問、補償和休養,若教育人員爲防止學生自傷或傷人,不得不做出強制行爲,因此衍生後續遭監護權人訴訟威脅,也應依照「教師因公涉訟辦法」給予教育人員司法訴訟後援。
教團表示,現行輔導管教的困境在於,當面對具有長期傷人紀錄的學生,學校除持續提供正向輔導外,並無其他積極方式可維護校園師生安全,注意事項雖有明載帶回管教、移送少年輔導單位、規劃參加高關懷課程、移送警察或司法機關等方式,實務上還須監護權人配合,不配合也不會有任何罰則,導致學校就算完備程序,對監護權人仍毫無拘束力,對此中央也應彌補法令不足。
教團直言,多年前桃園某國中曾發生家長持電擊棒攻擊事件,就是因現行輔導管教措施無法有效阻止有暴力傾向的學生,導致被攻擊學生的家長動用私刑報復;親師合作是輔導管教的重要環節,不能冀望學校以正向輔導解決一切學生異常行爲,卻忽略家庭教育的配合,否則校園暴力最終往往走向師生互告、生生互告、家長間互告做爲句點。
桃園有女老師多次遭學生暴力相向,手腳都有挫傷。圖/桃園市教師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