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財政局:撤銷上海安大華鑫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許可

財聯社12月6日電,上海市財政局關於撤銷上海安大華鑫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執業許可的決定,因發現上海安大華鑫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未達到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條件,下發《整改通知書》(滬財會〔2024〕1號),責令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進行整改。至今已超過規定整改期限,上海安大華鑫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仍未達到執業許可條件。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9號,第97號修改)第五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決定撤銷上海安大華鑫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執業許可,並依法辦理註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