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臨港新片區發佈特定人才差異化購房政策實施細則

爲推動臨港新片區高質量發展,聚焦區域發展需要和人才需求,促進區域職住平衡、產城融合,持續加大優質教育醫療服務資源供給,根據市有關在新片區實行更加差異化購房政策的工作要求,按照“整體規劃、分步實施”原則,先行啓動教育、醫療、科研機構等公共服務類重點單位人才的試點工作,在執行現有住房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可在臨港新片區產城融合區域增購1套住房,並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支持合理購房信貸需求。後續,根據實施情況進一步研究擴大政策覆蓋面。適用對象爲在經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認定的教育、醫療、科研機構等重點單位工作的人才。本實施細則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由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上海臨港微信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