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羌誤中「山豬吊」 地方助調養治療今野放山林
周逢甲等人共同野放山羌。(周逢甲提供/李京升苗栗傳真)
鄉民代表周雨心協助野放山羌。(李京升攝)
周逢甲等人一起爲山羌舉辦歡送會。(李京升攝)
苗栗縣公館鄉民今年6月間,在鄉內北河村山區,發現1只野生山羌,誤觸捕獵山豬的套鎖陷阱,經地方發現解救和苗栗縣生態保育中心接續醫治照料,公館鄉代與社區長輩16日一起將山羌送返山林。
該只山羌6月23日因爲誤觸捕獵山豬的套索陷阱「山豬吊」,導致前腳受傷受困,地方得知後,由公館鄉民代表周羽心、前鄉代周逢甲協助帶回安置,並透過苗栗縣府接續治療照顧,經過2個月調養,已經恢復健康。
在苗栗縣生態保育中心評估後,周逢甲、周羽心及鄉民代表陳建華,今天與五穀村關懷據點的長輩,特別爲山羌舉辦歡送會,長輩們一起用歌聲祝福,接着歡送山羌上車。
最後由周逢甲、周雨心與縣府人員共同將山羌帶回北河地區原棲地野放,山羌重獲自由後,飛快地跑進山林之中,周逢甲等人也見證山羌重獲新生。
縣府農業處指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使用含彈簧的金屬材質套索(即爲山豬吊)及捕獸鋏捕捉動物者,或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可處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若造成動物死亡或嚴重殘缺,依法可處2年以下徒刑,併科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