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Q成功 民進黨團必須負起責任

圖/今週刊提供

立委陳柏惟遭罷免,當年促成現制、如今仍在國會擁有多數席次的民進黨團,必須負起責任。

10月23日傍晚,臺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在罷免案確定通過後,現身服務處發表感言。就職還不滿1年9個月的他,是臺灣第一個被罷免成功的國會議員。

這場對決中,投同意票的選民共7萬7899票,超過該選區選舉人數4分之1的法定門檻,且高於不同意票,但遠低於陳柏惟當選立委時拿下的逾11萬票。儘管當事人認爲被罷免「不是規則問題」,但「少數推翻多數」現象,顯然與民主政治精神有落差。

舊制罷不了 現制太寬鬆

不同選制應設不同標準

「政治精英難道沒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可做?」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王業立批評,陳柏惟被罷免,使臺中市第2選區選民將在兩年內投票3次,只爲選出1席立委;而無論補選結果由誰當選,反對方隨時也可再提罷免,將使臺灣政治在反覆動員中空轉。

兩年內針對同一項公職投票3次的,還有因前市長韓國瑜遭罷免而補選的高雄市民。此外,桃園市前市議員王浩宇、高雄市議員黃捷遭連署罷免,差別在市議員爲多席次選區,因此王浩宇被罷免,不必補選。針對臺北市立委林昶佐的罷免案,已完成第2階段連署,極可能進入投票階段。

2015年,民間團體積極倡議,至16年時代力量立委高舉「還權於民」大旗,主張下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罷免門檻,並獲得擁有立院多數的民進黨團支持,將罷免通過條件由原本的投票率超過5成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下修爲同意票超過選舉人數4分之1,連署門檻也同步下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