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灘車之亂剛落幕 墾丁再聚集越野車大會師

民間私辦越野車「墾丁大會師」,在山林中奔馳。(民衆提供/羅琦文屏東傳真)

民間私辦越野車「墾丁大會師」,遭民衆檢舉,警方前往取締。(恆春分局提供/羅琦文屏東傳真)

墾丁沙灘車之亂纔剛暫告一段落,昨天(8日)又發生民間私辦越野車「墾丁大會師」,車友在野溪山林內奔馳,而少數無牌越野車在道路行駛、高速拉轉引擎等行爲引爆民怨,警方前往取締扣車,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除將循車開罰,明年更將封路杜絕亂象。

墾丁國家公園境內3、4年前興起違法沙灘車活動,不僅破壞景觀及水土保持,且事故頻傳,屏東縣政府強化對沙灘車管理,訂定「屏東縣沙灘車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經屏東縣議會三讀通過,待中央覈定備查後即可公佈實施,沙灘車之亂暫時告一段落,而墾丁國家公園內則因國家公園法規定仍禁止沙灘車活動。

民間私辦越野車「墾丁大會師」,在山林中奔馳。(民衆提供/羅琦文屏東傳真)

民間私辦越野車「墾丁大會師」,遭民衆檢舉,警方前往取締。(恆春分局提供/羅琦文屏東傳真)

不料8日有越野車友在舉辦「墾丁大會師」,據瞭解,這個活動已有20年曆史,過去都是低調聚會跑山,近年社羣媒體發達,加上少數不守規矩的車友騎上一般道路,包括在清晨高速拉轉引擎造成噪音、輪胎從山區帶下道路的泥濘,甚至還有未掛車牌就直接上路,前年就已經引爆當地居民不滿,今年在地方社羣再次引發居民怒火。

墾管處獲報後即會同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前往取締,但越野車已經離去。墾管處指出,有關越野車行駛園區山林步道,一直以來都有執行取締,未來將在步道兩端加強告示及阻絕設施並與警方配合加強情搜,以提早因應類似的會師行動。

墾管處呼籲車友,國家公園禁止越野車任意行駛山林步道,一經查獲時依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7款「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開罰3000元,請車友切勿以身試法。

墾管處強調,這些進入山區的越野車,未詳細規畫申請下會破壞水土保持,大量越野車任意橫越野溪及動物棲地,更難估算後續造成的影響。

恆春分局也接獲檢舉,8日在三軍聯訓基地附近山區有越野騎士大會師活動,三軍聯訓基地非屬國家公園管轄範圍,警方預先編排勤務,在車城、牡丹及恆春地區部署警力,並與軍方協調聯繫,共同管制取締違規越野車,8日共取締3件交通違規,分別是拼裝車行駛1件、不依規定位置懸掛號牌2件,查扣越野車1部,號牌2面。

恆春分局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拼裝車輛未經覈准領用牌證行駛,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車輛當場沒入;同法第1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吊銷其牌照。

還有車友指出,活動規畫的路線並非在國家公園內,但也有車友表示,活動前後有人會去騎其他路線。墾管處則指出,已經有部分進入到國家公園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