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情況?內蒙古一居民因欠1000元的物業費 房產差點被法院拍賣了......
(原標題:啥情況?內蒙古一居民因欠1000元的物業費 房產差點被法院拍賣了......)
某小區業主杜某,因拖欠物業費被其小區物業公司起訴至法院,經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被告杜某向原告某物業公司支付欠繳的物業費1206元,但判決生效後,杜某拒不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物業公司遂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經過財產調查後發現被執行人杜某名下除了某小區的一套房產以外無其他財產。
物業糾紛大多因生活中瑣碎事情造成,訴訟成本不高,但雙方均因種種原因堅持已見,不肯讓步,對抗情緒激烈。考慮到案件標的僅一千餘元,本着善意執行的理念,執行法官暫未對其名下房產進行處置,希望通過調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可此時執行法官卻發現杜某“失聯”了,案件陷入僵局。
執行法官決定上門找人。來到杜某的家中後,其妻子告知執行法官杜某不在家,執行法官向其妻子說明情況後,耐心釋法明理,告知其妻子拒不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義務的法律後果,其妻子也明白了利害關係,協助執行法官聯繫到了杜某,纔有了開頭的這一幕。
執行法官在電話中告知杜某拒不履行義務將面臨被納入失信與限制高消費名單,不僅會導致其“寸步難行”,給生活帶來不便,而且若繼續拖欠物業費,法院也將啓動司法拍賣程序,處置其名下的房產。
最終,杜某邁過了心中那一道“坎”,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主動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向物業公司繳納了執行款,案件至此執行完畢。
物業糾紛事關物業服務企業生存與發展,事關人民羣衆生活質量,同時也事關社會綜合治理。今後,我院將持續貫徹以人民爲中心的司法理念,同時也助力民營企業健康發展,依託各項創新性的執行舉措,促進業主與物業公司和諧相處、共建共治共贏,進一步推動“切實解決執行難實踐點”建設取得實際成效。
來源: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