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 家屬:爺奶要活着看被告躺棺材

臺南殺警案被告林信吾,於臺南地院首度開庭時坦承犯行。(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殺警案7日在臺南地院首度開庭,兇手林信吾辯稱因案發時喝了酒,又被噴辣椒水激怒,才失控殺二警。儘管林坦承犯行,還寫信給法官要求判死,他的辯護律師仍請求精神鑑定及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但公訴檢察官則認爲沒必要,雙方各執一詞。被害員警曹瑞傑的叔叔三度以「畜牲」大罵林信吾,還說「瑞傑的爺爺奶奶希望有生之年能看到被告躺在棺材裡」。

長達2個半小時的庭訊中,檢辯雙方大陣仗攻防。臺南地檢署出動3名公訴檢察官搭配受害人的3名訴訟代理律師,與林信吾委任的3名辯護律師脣槍舌戰,被押解出庭的林信吾面無表情、低頭不語,只有法官問話時才簡短回答。

法官也當庭詢問被害人家屬意見,凃明誠二姊強調,她坐在法庭上很痛苦,當檢方出示起訴書,都不敢細看,檢察官一字一句地念,她就想到弟弟,還有曹瑞傑,有多大的痛苦,但法庭卻聚焦在兇嫌有沒有控制能力,她無法接受。

曹瑞傑的叔叔曹祐彰更氣得三度以「畜牲」大罵林信吾。他說,全家人都來聽審,要求法官速審速結,必須判死,「死10個林信吾也難消全家人心頭之恨」。

林的辯護律師表示,雖然林信吾坦承犯案,但檢方起訴書內容仍有待證之處,爲釐清事實,除聲請拷貝相關證據,還因林在犯案前喝了12罐啤酒,要求送到高雄凱旋醫院鑑定犯案時的行爲「控制能力」,加上檢方求處死刑,也要求送到嘉南療養院做「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並調閱林服役時輔導紀錄、求學及工作時期的紀錄。

對於被告律師的主張,公訴檢及訴代律師均反對。檢方認爲,林信吾先前沒有精神疾病相關紀錄,雖主張酒後無控制能力,但因酒後半小時到2小時爲酒精濃度高峰期,任何鑑定都無法再現,沒有鑑定必要。至於鑑定有無教化可能,也因欠缺操作性定義,沒有意義。

就辯護律師聲請拷貝巡邏車行車紀錄器、無線電紀錄、解剖資料、警方整理犯案時序表等4項證據,檢方及訴代律師均反對,擔心一旦外流會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主張在法院閱卷或當庭勘驗。

法官表示,是否拷貝或閱卷、有無鑑定必要,將由合議庭評議決定,但也希望檢辯雙方儘快達成共識,不要讓家屬在等待中煎熬。最後改期11月11日上午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