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主管約女下屬網咖包廂談工作 「牀咚」摸胸強吻下場慘了

王姓男子4年前以教導工作上事情爲由,約任職不到一個月的女下屬到網咖開包廂,強行「牀咚」撲倒女方再摸胸、腰和臀部,並親吻對方的臉頰和額頭,最高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定讞。

王任職於行銷公司,2020年7月24日晚間9時許邀約女下屬到網咖包廂內,強行撲倒女方在沙發牀,並不顧女方以手推拒反抗、言語拒絕,仍以手撫摸胸部、腰部、臀部,親吻女下屬臉頰、額頭。

王不否認和女下屬一起同在包廂,但否認犯行,供稱女方當天邀約他去西門町,見面後先逛街,又決定要看電影,但因電影館包廂客滿,才改去網咖,當時在包廂內氣氛佳,他覺得女方喜歡自己,之後他跟女方說「我可能沒有那麼喜歡妳」,女下屬就哭了,他也就抱住對方,但他沒有摸胸、腰或臀部,也沒有親吻臉頰、額頭。

女方作證指出,王當天說要聊工作上的事情,而約在網咖包廂,她一開始有拒絕,但王堅持要去網咖,她只好妥協,到包廂后王一開始教導工作上的事情,後來開始講自己有恐慌症感情不順,王還說很喜歡她,覺得她眼睛很漂亮,讓王怦然心動等,她有告知對方自己有男友,但王一職執意洗腦說她其實是喜歡自己的。

女下屬表示,王事後開始從正面抱、親吻,而她也有反抗,王有親到她的額頭跟臉頰,接着撲倒她,她最後在角落哭泣,跟王說自己很害怕、很不舒服,不想跟王有任何肢體接觸。

法院認爲王和女下屬的對話中,王表示自己逾矩,且「碰了」女方而表示道歉,女方質問時也全無反擊、辯駁或力爭己身清白之舉,反而不斷向女方道歉,若王沒有猥褻行爲何須頻頻道歉,請求女方原諒?一、二審均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王姓男子4年前以教導工作上事情爲由,約任職不到一個月的女下屬到網咖開包廂,強行「牀咚」撲倒女方再摸胸、腰和臀部,並親吻對方的臉頰和額頭,最高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定讞。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