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軍人強拉10歲女童小手摸鳥10秒 辯稱有戀童癖

色軍人強拉10歲女童小手摸鳥10秒,竟辯稱有戀童癖。(達志影像)

一名19歲現役軍人阿國,假日到住家附近國小與小學生打球,見到一名10歲女童也在場,竟對錶示要教她「認識穴道」,於是強拉到教室後方無任處,強拉女童的手替自己手淫,女童不斷要抽手,卻遭阿國硬拉不放。事後女童嚇到對家人哭訴,未料阿國在審理時,竟說自己有「戀童癖」求減刑,但法官不予採信,依強制猥褻罪判他3年2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阿國原爲現役軍人,於民國111年10月8日下午,與一名10歲女童及女童表哥,在中部某國小藍場打籃球,直到傍晚要回家時,阿國對女童說要教她「認識穴道」﹐藉機與女童攀談後,將她帶到國小總務處旁之無障礙坡道處,強抓女童的手撫摸其下體。

但是女童當下立刻將手抽回,但阿國仍繼續遭其抓住繼續撫摸,約10秒後才放手,剛好女童的阿姨到校催促兒子和她快回家,阿國才迅速離去。事後女童返家神情有異,家人詢問後才獲知,氣得立刻報警。

阿國在出庭時,辯護人辯稱,經過診斷,發現阿國有疑似戀童症,此戀童障礙已屬慢性精神疾病,他當時行爲時控制能力明顯受影響,至少有辨識行爲能力顯著減低之狀況,希望法官依法減輕其刑。

法官審理後,認定阿國其爲滿足一己性慾,竟對未滿12歲之兒童強制猥褻之,侵害女童之性自主決定權,戕害身心健康,依強制猥褻罪判他3年2月,可上訴。